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再加上着色剂而做出来的。2011年4月初,《消费主张》节目指出,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这些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很多超市出售的染色馒头,标签上标注的食品添加剂是维生素C或糖,可实际调查发现,这些染色馒头添加的不是白糖而是甜蜜素,也没有专门添加维生素C,却加进去了山梨酸钾、柠檬黄等添加剂。
染色馒头的危害:染色馒头添加甜蜜素增加甜味
揭开三种添加剂的真面目:
1、山梨酸钾:有极微弱的毒性。山梨酸钾为无色至白色鳞片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或稍有臭味。在空气中不稳定。能被氧化着色。它们对人有极微弱的毒性,但它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盐),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
但因我国目前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厂家为了节约成本,使用具有毒性的苯甲酸钠替代山梨酸钾,其毒性不会使人立即致死,或立即出现较大的疾病,但是它会给身体带来染上癌症等各类疾病的可能性。
2、甜蜜素:恐影响儿童智力。甜蜜素(Sucralose),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人体每日允许的人工合成甜味剂使用量是有一定限量的,甜蜜素的每千克体重摄入量高限量为11毫克。
如果长期过度食用甜味剂超标的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而对人体造成危害,尤其是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因为甜蜜素有致癌、致畸、损害肾功能等副作用。
3、柠檬黄:伤害内脏、影响智力。柠檬黄又称酒石黄、酸性淡黄、肼黄。该色素具一般毒性和致泻性,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
染色馒头的危害:长期影响方面,食用柠檬黄会导致儿童多动症,甚至智商降5分。它也可诱发哮喘,由柠檬黄导致的过敏和其他反应也是十分著名的,通常包括:焦虑、偏头痛、忧郁症、视觉模糊、哮喘、发痒、四肢无力等。
识别染色的“玉米馒头”方法很简易,即一看二闻三水泡。
一、如何辨别真假玉米馒头?
一看馒头的颜色。玉米面颗粒大,无论怎样都是做不出整个色泽均匀的黄澄澄的玉米馒头的。如果颜色纯黄,外表光滑,买这样的“玉米馒头”最好慎重。另外,玉米粉比面粉粗糙,如果掰开馒头发现“玉米馒头”与普通面粉馒头一样光滑的话,那这种玉米馒头就值得怀疑了。
二是闻馒头的气味,添加香料的“玉米馒头”香味刺鼻,玉米味道过浓。
三是用水泡,即将馒头掰碎泡入水中,观看水的颜色,如果水的颜色变得与馒头的颜色一样,那就是色素馒头。水的颜色越鲜亮,色素含量越高。
二、如何辨别添加膨松剂的馒头?
馒头是老百姓餐桌上最常见的主食,但据广东省卫生厅通报,2月初该省在食品有害金属检查中发现,馒头中的铝超标严重,引起了不少人的担心。
“馒头中含有铝元素,可能是过量加入了含铝的‘膨松剂’导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姜微波对生命时报记者分析说。膨松剂酸性磷酸铝钠,常用在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食品、焙烤食品中,能让食物松软可口,在国家规定的剂量下适量使用是无害的。但是如果添加量太大,就会造成铝元素超标。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食品工程系主任李汴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食品中铝超标除了膨松剂过量使用的原因,还可能是因为添加了非法“膨松剂”———硫酸铝钾(钾明矾)或硫酸铝铵(铵明矾)。而这类非法添加剂只要加一点,就会造成铝含量超标。
为什么总有不良商贩往馒头里添加膨松剂呢?“与蒸馒头常用的酵母发酵法相比,用膨松剂做馒头加工更加简单,而且用酵母发酵蒸出的馒头,往往容易发酸,经常需要添加碱面中和口感,使用膨松剂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而且膨松度更加可控,吃起来更加松软可口,而且显得更白。”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对记者说,馒头是百姓几乎天天都吃的主食,如果添加过量膨松剂,人体摄入的铝过多的话,会伤害人体中枢神经,导致老年痴呆的发生。另外,有试验表明,铝元素还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影响身体健康。
如何避免买到“铝超标”的馒头呢?专家提醒消费者,添加了膨松剂的馒头从外观和手感上是能辨别出来的。如果馒头个头特别大,特别白,摸起来很松软、暄腾,吃上去松软得像面包,那就是添加了膨松剂,不要购买.事件回放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它们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销售人员说,这些馒头卖得不错。
销售人员说:‘这些馒头两块七一个,卖得还可以.
高庄馒头进入迪亚天天等超市
从这些馒头的外包装上,可以看到,它的生产厂家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是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这些看起来白白香软的小麦馒头、淡黄诱人的玉米面馒头是这样生产出来的。
2011年3月29日,《消费主张》的记者来到了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记者注意到,门口的牌匾上写的是上海福鑫运输有限公司。走进这个院子,记者看到院子里有许多厂房,有生产轴承器件的,也有翻新坐椅的,那生产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究竟在哪呢?
在旁边的角落里,地上还堆放着很多包装好的馒头,这些馒头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3月22日。工人告诉记者,这是从超市里退回来的,可以再加工利用。那么这些七天前的馒头,回收回来又会怎样再利用呢?
标签上标明的存储条件是0度到5度,保质期为8天,到这一天,也就是3月29日,这些馒头的保质期已经到期。工人们会将这些馒头作什么用呢?
工人:(这是过期的馒头?)这个说过期也没过期,人家用不完,拿回来就重新绞。(有的馒头到了一个星期卖不出去,咱们再收回来是吧?)因为它有保质期嘛,保质期过了,它就要退回来。
原来,工人所说的再利用,竟然是把这些回收回来的馒头重新和面加工成新馒头。
在加工车间记者看到,这些回收回来的3月22日的馒头被工人从包装袋里取出来,直接倒进了和面机里。在一台和面机里记者数了一下,一共放进去了20多个回收回来的馒头。
随后,工人把两桶水 倒进了和面机,将馒头充分浸泡。五分钟后,工人又把两袋面粉倒进了和面机,与泡软的馒头一起搅拌了起来。
工人:(一缸能出多少馒头?)一百五十个馒头。
和面机的对面是一台馒头机,把面填进去,在出口就能直接滚出面团了,然后面团被放在一个个铁盘子里,准备进入蒸箱。
在蒸馒头的车间里,地上满是污渍。
十几分钟之后,一个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就新鲜出炉了。
在馒头的包装车间记者看到,几个工人正在把刚刚蒸熟的馒头装进塑料袋,每个塑料袋装四个馒头。在包装馒头的过程中,工人们都没有带手套,也没有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包装完成后,每袋馒头被贴上不同种类的标签,随后,一箱一箱的馒头被发往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经过几天的观察,每天下午都会有一些临近或过了保质期的馒头被运回公司,送到加工车间,再次回炉被加工成新的馒头。
生产日期随便改 防腐剂甜蜜素齐上阵,上海华联等超市多年销售“染色馒头”
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记者梳理发现,从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在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而“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采访中,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
以利定取舍:“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
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记者在“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中国质量热讯”网上看到,有些帖子说“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企业的违法所得”,“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问责需到位: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