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如何避免误入消费陷阱和消费误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犯时如何正确维权?今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小编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加以注意。
忠告1:莫把“定金”当“订金”
近几年,汽车消费纠纷呈持续升温趋势,家用轿车投诉的3大主要问题涉及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三方面。不少消费者由于分不清“定金”和“订金”的准确含义而吃了哑巴亏。
【提醒】购车合同是保证汽车经销商与购车者双方权益的一个重要依据。如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违约责任要明确等,如果汽车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规范,消费者可就未尽事宜与其签订补充协议。另外,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间的差别。“订金”仅仅是预付款,而“定金”则是指双方买卖商品时作为已成交的保证。如果消费者不愿买这种商品时,“订金”应退还顾客;已付“定金”的顾客,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再要求商家退还“定金”.
忠告2:预付式消费需小心
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服务承诺不兑现,办卡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交款容易退款难,利用格式条例限制、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付时无协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双方各执一词,难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需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规定,并尽量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明确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忠告3:不要把保健品当成药品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只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它只有调节身体机体的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许多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在接受一些“义诊”或“健康讲座”时,常常把保健品当成药品,结果上当受骗。
【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保健品时应到正规商店购买,根据自身状况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并认清包装盒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不要轻信保健用品广告或销售者宣传时所说的治愈疑难杂症及疗效的功能。在参与一些义诊、免费赠药、打折促销等活动时,应首先核实举办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查看有无医疗、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上述情况无法了解,不要轻易接受其馈赠或销售的产品,更不能轻易使用或服用。遇有推销假冒伪劣保健品的不法经营者,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以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忠告4:购买食品要看准生产日期
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食品的安全不仅和质量有关系,而且和生产日期有很大关系。人们判定某一种食品过没过保质期、安不安全,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
【提醒】
现在不同的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的标注位置、规格和方式五花八门,很不规范,没有任何规律可循。虽然目前国家已出台的法规中对于生产日期的标注已有相应的规定,但具体应该怎样标注,并不明确和统一。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生产日期。
忠告5:外出消费时要做到节俭
随着广大消费者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选择到饭店、酒店举行各种宴请也日益普遍,而在这些宴请消费中,浪费现象非常突出。
【提醒】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都应树立“从我做起,尊重劳动,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观念,学会科学、健康、文明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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